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「104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、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」

一、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11月19日原民教字第10400654811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其報考升學優待取得族語能力認證考試,提供其交通及住宿費補助
三、補助對象為:
(一) 辦理考生集體報名之公私立學校。
(二) 參加族語能力認證測驗之原住民籍考生(僅限本(104)學年度原住民籍學生就讀於國
民中學八年級、九年級;高中(職)二年級、三年級;專科學校五年制之四、五年
級;專科學校二年制之二年級學生申請)。
(三) 僅限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。